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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4-25 03:26:36 作者: 贝博官方app下载地址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税前)。

  公司有两大业务板块,即显示材料和应用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的显示材料属于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公司的应用材料业务板块属于制造业下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代码:C30)

  显示材料与应用材料两大业务均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起的产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

  显示材料作为数字与信息交互的重要媒介,是我国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依托。随着万物互联到万物显示时代的快速的提升,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技术为新型显示的创新带来了更多机遇和可能,未来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由于新技术应用加速,在新能源汽车和商用显示等领域前景较好,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线和研发技术路径以寻求增长点。

  随着国家产业升级加快,应用材料近年来在光伏、半导体、集成电路、高端光学、生物医疗等行业领域应用加速、迭代加速,为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显示材料业务最重要的包含超薄电子玻璃、柔性可折叠玻璃(UTG)、ITO导电膜玻璃、柔性触控、面板减薄、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拥有较为完整的显示产业链。

  超薄电子玻璃可大范围的使用在钢化玻璃保护膜、盖板玻璃、ITO导电玻璃等领域,蚌埠中显是国内率先成功实现0.20mm、0.15mm、0.12mm超薄浮法电子玻璃的工业化批量稳定生产的企业,获得中国工业大奖。龙海玻璃主流产品0.7mm、1.1mm超薄电子玻璃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前正在建设一条250t/d信息数据显示超薄基板生产线,面向市场需求,将主要生产0.7mm、1.1mm、1.8mm超薄电子玻璃。

  超薄柔性玻璃(UTG)具有耐磨、强度高、可弯折、回弹性好的特性,可应用于折叠屏电子科技类产品,也可用于车载显示、大屏卷曲显示、智能穿戴等领域,是柔性显示的重要材料。公司联合玻璃新材料研究总院自主研发的30微米超薄柔性玻璃(UTG),是国内唯一覆盖“高强玻璃—极薄薄化—高精度后加工”的全国产化超薄柔性玻璃产业链,产品性能领先。报告期内,公司UTG二期项目厂房已建成并具备部分产能规模,项目建设进度依据市场需求匹配,在市场方面已导入下游面板企业、终端厂商等多家客户资源池。同时也在开发超薄柔性玻璃原片一次成型技术,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对UTG加工工序和成本有积极意义。

  显示触控一体化模组重点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车载显示等领域发展,能够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显示触控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定制化服务的能力。目前车载触控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具备量产能力,已进入国内部分主流车企配套供应链。同时也在加速推进3A玻璃项目,完善大尺寸三联屏设计能力。

  随着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显示产业成为全世界战略竞争热点,公司以“显示美好生活”为己任,不断推进柔性可折叠玻璃、Mini-LED背光模组、超大尺寸显示模组、智能家居显示模组等系列新产品布局,尽快切入新能源汽车车载模组市场,持续跟踪AMOLED、Micro-LED、无介质空中成像等前沿技术,扩大公司数字化的经济时代竞争优势,筑牢公司未来发展根基。

  公司应用材料产品主要围绕锆、硅、钛三种元素,立足锆系产品,如电熔氧化锆、硅酸锆、稳定锆等,在此基础上扩大产品系列,如球形石英粉、高纯合成二氧化硅、纳米钛酸钡、稀土抛光粉等产品。

  锆系列产品是公司应用材料板块的旗舰产品,可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子、光学、新能源、生物医疗、化学、建材等领域。其中:

  电熔氧化锆主要使用在于(高端)耐火材料、陶瓷色釉料、先进陶瓷、泡沫陶瓷过滤器等领域,已连续多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产能约26000吨,2019年被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并于2022年通过复审。

  活性氧化锆大范围的应用于航空发动机、陶瓷轴承、生物医疗、传感器、研磨材料、固体燃料电池等领域。目前开发应用于特殊钢铁冶炼和连铸行业的水口氧化锆,成功导入下游客户。

  纳米复合氧化锆被广泛地应用于义齿、氧传感器、电子消费品等功能材料领域,以及特种刀具等结构材料领域,在新能源领域可做为三元锂电正极、固态电池电解质、固体燃料电池的掺杂材料,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有关产品已成功导入多家新能源龙头企业。

  色料级氧化锆、过滤器级氧化锆等一直在优化工艺和产品性能,拓宽应用场景,提高市场占有率;开拓钒锆蓝陶瓷色料、氧化锆用泡沫陶瓷过滤器等应用领域,实现用户多样化需求,与行业知名品牌开展合作并批量供货;开展结构和功能陶瓷用氧化锆材料、纳米活性锆等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培育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点。

  球形石英粉大范围的使用在电子封装、5G高频高速覆铜板、特种陶瓷等多种高新技术领域,公司作为球形石英粉国家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者,产品得到下游用户的充分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渐增加;球形氧化铝粉具有球形度高、强度高、导热系数高等特点,用于导热胶、导热垫片及特种陶瓷等领域,也可作为新能源电池导热材料,市场反应较好。报告期内,公司建成投产2400t/a电子封装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另有6000t/a产能正在建设中,全部建成后,公司总产能将达到14000t/a。

  纳米钛酸钡是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热敏电阻(PTCR)等电子工业元件基础原材料,产品分为纳米钛酸钡基础粉和MLCC配方粉。公司钛酸钡产品采用水热法、固相法等工艺,具有纯度高、活性高、结晶度高、化学均一性好等特点,已通过行业头部企业认证和批量应用,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5G通讯产业的迅速增加,商品市场前景持续向好。

  稀土抛光粉主要应用于手机玻璃盖板、液晶玻璃基板、精密光学元件、水晶饰品等领域,其优点是抛光速度快、光洁度、平整度高,是现代光电产业不可缺少的材料。我公司自主研发的稀土抛光粉产品目前通过多家信息显示行业头部客户认证,市场反应良好,具有切削力高、晶体形貌稳定、粒径分布均匀、悬浮性好等特点。

  合成法制备的高纯二氧化硅主要应用于晶圆用CMP、5G、光伏、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芯片行业,是国家战略关键基础原材料。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吨高纯合成二氧化硅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中,原料从工业硅制备有机硅烷,通过溶胶-凝胶法(Sol-Gel),制备低放射高纯球形纳米级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和微米级石英颗粒,产品纯度可达6N-7N,满足不同功能要求,产品可以应用于电子级硅溶胶、电子封装材料、半导体器件等。以晶体原料提纯杂质方式生产的高纯石英砂,产品纯度可达4N8以上,产品主要用于光伏/半导体用石英坩埚原材料等。两种工艺路线可形成产业联动,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竞争力。目前矿物提纯制备的光伏石英坩埚用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已建成并实现批量供货,半导体封装用高纯超细球形二氧化硅样品和抛光液已通过国内外客户验证,形成小批量销售。

  空心玻璃微珠是国家“863”计划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可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石油勘探、深海探测、电子通讯、民用爆破、交通轻量化、高端复合材料等领域,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良好。公司“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生产工艺技术”入选安徽省节能环保先进技术目录。

  未来应用材料将继续夯实氧化锆行业龙头地位,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拓展,扩大高纯石英、球形材料、纳米氧化锆、纳米钛酸钡、空心玻璃微珠等产品规模,加速成为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持续开展电子级和半导体级等领域新材料产品的研发,提升企业高科技属性和持续成长能力。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税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相关法规政策,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46.86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48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8.30万元。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023.64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2,023.64万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公司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4年8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证件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管理等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解长青回避表决。

  公司定于5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0,236,375.49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0,054,926.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4,606,89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30,344.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4.06%。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及中小股东意见等情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722,8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5.30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含税)的募集资金1,487,999,9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85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995,167.6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7,004,827.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2]第2-0008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7,832,334.75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6,703,848.32元),已扣除手续费600.00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400.00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3年3月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96,060,239.68元。本次置换经2022年12月1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560号《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规模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60,000.00万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为13,316,513.72元(其中2022年度的理财收益为0元,主要原因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理财收益尚未结算)。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延期和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凯盛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凯盛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凯盛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募投实施主体且开立专户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和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进行延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0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722,89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5.30元;截至2022年10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中信证券转付扣除承销费用(含税)的募集资金1,487,999,9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且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85号)。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995,167.6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7,004,827.69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超薄柔性玻璃(UTG)二期项目拟建设约10万平米厂房、园区及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各项公辅工程均已建设完成,满足1500万/片产线建设需要;生产线方面,在一期生产线基础上开展了大量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开发,UTG产品生产效率、良率方面有了显著提升,并可以满足多种规格产品生产需要,目前已安装完成4条生产线,具备一定产能;同时,UTG原片一次成型项目也正在加快建设,如果成功量产,可以减少二期项目中减薄工序的投入。目前,UTG已获得广泛认可,放量预期更加确定,但是基于审慎性原则后续UTG加工生产线一方面将根据具体订单逐条建设;另一方面也将根据新的工艺技术进步,不断调整、优化、改进生产线配置,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升本项目竞争能力,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该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深圳国显新型显示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主体建筑(研发、生产、宿舍)等均已建成,净化车间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分布式发电系统安装和其他零星工程建设;新购置主要生产设备已采购、拟搬迁产线已做好搬迁准备,待装修完成后可立即搬迁、安装。项目有所延期,主要是由于前期土建施工进展缓慢、耗时较久。该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税前)。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经全体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6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对应收款逐一梳理,对涉及诉讼的客户根据各家情况采取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对正常客户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1,546.86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1,546.86万元。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4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68.48万元。

  公司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因收购深圳国显公司形成的25,372.03万元的商誉进行评估,经评估确认本期减值408.30万元,将对该商誉计提减值408.30万元。商誉计提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408.3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546.8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1,546.86万元;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4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68.48万元;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08.3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408.30万元。合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023.6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2,023.6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